“DLP®”与“ DLP Cinema™”是德州仪器公司所有的商标,其中DLP®产品是德州仪器公司全权所有的系列产品。
使用提示:
所有的“DLP®”商标后必须紧密标有商标标志“TM”。此外,所有的“DLP®”商标必须只能用作形容词,而不是名词。恰当的的表示类属的名词表达方式,名词前面必须提到“Digital Light Processing™”,“DLP®”或“DLP Cinema™”。例如:DLP®技术;以“Digital Light Processing™”技术为基础的子系统。